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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大盗” 偷种子,育树苗,卖钱钱!

  光天化日之下,金牛区兴盛西路惊现“果果大盗”。昨日,一公里长的道路两侧,近百株“宝珠香”果实被“洗劫一空”,周围居民说,去年以来,每当这里的行道植物挂果时,一对40出头的中年夫妇就会出现,迅速摘走所有“果果”。

  去年他们就来过

  兴盛西路两侧近百株“宝珠香”入秋后陆续挂果,指甲盖大小的浅褐色果实,裂开后露出深红色的种子。

  昨日,家住近郊的白先生发现,有人在采摘这些果实,路两边的“果果”就快被摘光了。“摘果子的是一对40多岁的夫妻,两人手上沾满了果浆,黑黢黢的。”白先生说,夫妇俩摘的果子已经装满了一只购物袋,“至少是上百棵树的果子。”

  负责附近道路清扫工作的刘大姐与这对夫妇“熟识”。“去年就来过,这些树挂果之后,这两人就会出现。”刘大姐说,这对夫妻还会顺便把路口“发财树”的果实一起摘了。

  附近居民要举报

  在白先生的追问下,盗果的中年女子终于开口。白先生说,“她姓田,夫妻俩在郫县搞花木种植,这些果果是拿回去做种的,一颗种子发一枝幼苗,培育成功后,反过来卖给绿化公司。”“种子也不值钱,但用这些种子育苗来卖,也算间接盈利了。”白先生认为。“宝珠香”又叫七里香,幼苗生长快,经分栽后,两年即可成苗,“转卖的话,周期不长。”

  附近居民表示,如果“果果大盗”再现身,他们会向有关部门举报。

  园林回应>>>

  摘果伤树要受处罚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绿化处处长刘可佳表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侵害,还可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并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早报记者黄云摄影方炜

  报料人白先生5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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