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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尤先锋)近日,石坪桥索先生准备出售自家住房时,却发现门牌号和房屋产权证上的地址不一致,以至于售房合同迟迟不能签订。昨日,记者调查发现,该栋住宅楼有10户住户的门牌号与房产证上的不一致。
这个月初,家住大坪的索先生准备将位于石坪桥石坪村17栋1单元的一套住房出售给别人。索先生位于4楼的住房是上世纪90年代单位分给他的福利房。索先生说,买家看房后,对他的房屋比较满意,但在签订合同时,买家发现房屋的门牌号与房产证上登记的门牌号不一致,合同迟迟没有签订。
昨天,记者在该栋住宅楼看到,索先生家的门牌号为1-8,但他出示的房产证地址上写的是1-9。记者发现,该栋住宅楼里,门牌号和房产证登记的门牌号不一致的,共有10户。家住5楼的汪先生拿出房产证,他家门牌号为1-9,房产证上的地址却是1-10。
另一名业主谭女士说,3年前她在这栋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好房产证过户手续,去燃气公司开通天然气时,却遭到拒绝。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家的门牌号与房产证上的不一致,不能开通天然气。谭女士拿着房产证回家一看,门牌号上写的是1-2,但房产证上的地址栏写的是1-3。无奈之下,谭女士只能继续使用以前的业主办理的天然气证。
对此,石坪桥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九龙坡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发现门牌号与房产证上登记的门牌号不一致,住户可带上户口簿和房产证到房管局查询自家住房的基本资料,然后根据相关规定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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