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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上网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7:38  云南网

  法规出台未听证 公民可不执行 我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上网征求意见

  行政决策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如何追责?面对行政执法部门随意“开罚单”,该如何办?昨日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上网公布,征求各州市意见。

  当执法人员 先考法律知识

  根据实施意见的代拟稿条款,拟实行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考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由政府法制部门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受训、考核结果与任免、使用结合起来,并纳入行政执法年度考评范围。同时,今后,对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干部时应当听取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题目,法律知识不少于全部内容的30%。

  法规未征民意 没有法律效力

  意见要求,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并要以适当方式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提高立法透明度。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以及属于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听证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组织听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组织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执行。

  “红头文件”执行五年自动失效

  意见还规定,各类规范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要由发布机关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发布。

  加大对行政审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审批收费行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联网监管,降低行政成本。

  公共支出、行政支出要向社会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省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全部收入要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要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注重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及时反馈,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者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社区拟试点受理“民告官”案件

  探索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下移的有效措施,开展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试点工作。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诉讼义务,尊重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诉。在本区域内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应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整合执法权 杜绝“多头执法”

  意见要求,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执法权限,到2011年底,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执法不当,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据悉,公开征求的意见可于本月23日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0871-3621951(传真) 电子邮箱:3661269@163.com

  记者李海玲(云南信息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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