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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7:57  内蒙古晨报

  □记者刘欣荣

  本报讯记者昨日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的能力得到一定提高,但外向型发展还不够成熟,自主“走出去”的能力还比较弱。

  针对此,自治区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搭建境外投资有效平台,为企业跨境发展提供保障,并通过境内外区域合作、商贸洽谈等形式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要认真落实促进企业“走出去”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和税收政策。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的确认和征税、境外税收抵免、境外投资或贸易出口退税等方面的政策,保证我区“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到协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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