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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公积金委托还贷有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8:19  南方日报

  记者近日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开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作出更人性化的调整,今后市民不必再到窗口进行人工变更便可以直接实现扣款额的调整。

  已实现系统划款额的自动调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每年七八月份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时间,各相关单位会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手续,本着“为民办实事、便民服务”的宗旨,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系统升级完善之后,本月已完成业务系统根据职工缴存额变更情况自动调整扣款额功能的开发和测试,今后在每月审核前系统将自动更新扣款金额,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群众也不必再到窗口实行人工变更登记。

  扣款标准的调整

  除此之外,公积金的扣款标准也有所调整,从原来的月供调整为现在的缴存额,也就是:当公积金月缴存额>月供时,划扣标准=月供;公积金月缴存额<月供时,划扣标准=(公积金月缴存额-1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标准时,发生划扣。这样也就避免了扣款数额小却产生2元手续费的这类问题。

  该中心负责人举了个例子来说明具体新调整之后的便民效果:如:某职工账户余额为50元,按之前的扣款标准将会扣款40元。之前的委托提取业务都在建设银行属同行转移,不收取手续费,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现在与跨行委托提取合并处理,如果转账40元收取2元的手续费,显然不科学。接着他还举例说明了有关自动调整的业务,秦女士月供为1000元,之前公积金缴存额是900元,那中心就只是划扣890元,而在公积金缴存额调高之后(假设缴存金额达到1100元),中心在系统内直接把该职工的划扣标准设定为1000元,这些操作从本月开始无需再进行人工申请,系统会直接进行自动调整,省去了来回跑窗口的时间。

  审批日的调整

  “为使更多的委托提取申请人能通过当月审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本月起将审批日由原定的每月第三周星期一凌晨调整为第三周星期四凌晨。

  补扣住房公积金业务

  因8月份暂停扣款业务的(原建行办理的委托提取);调整缴存基数、比例而业务系统未进行更新的;划扣标准和模式变更的;账户余额信息滞后导致业务系统应发起而未发起业务的等系统问题,造成一部分委托人账户中资金积存。对此,该中心已开通补扣公积金的业务,已在中心的网站上发出通知。对于补扣公积金业务,业务系统已通过测试准备就绪,待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完成审批,在扣款日即可发生业务。

  据悉,公积金自动还贷业务运作两个月以来,有不少市民反映,银行有资金退回现象。该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只有农村商业银行和东莞银行有退回情况,且均已解决,上述两银行所退回的资金已全部退回公积金龙卡上面。该中心正检查存在的问题,并广泛收集反馈意见,积极与银行、人民银行结算中心的科技部门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推动委提取业务不断完善和发展,力求让公积金更为民、便民。

  本版撰文南方日报见习记者周丽珍(署名除外)

  本版摄影南方日报记者何建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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