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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教育局下放6项行政审批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8:29  南方日报

  设立学前教育机构镇街可受理初审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嘉麟)昨日,记者从顺德教育部门获悉,从本月开始,筹设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等6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被统一下放至各镇(街)教育部门负责受理、审批。

  据了解,筹设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正式设立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变更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撤销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等4项以“委托行使”方式,被下放至各镇街。

  今后,筹设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等4个项目将由镇街受理初审,终审权仍在区教育局,而审批结果发放也将由各镇街实施,让市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办事。此外,民办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正式设立审批和变更审批两项事项则直接移交给各镇(街)教育部门行使审批、管理权限,期间各种事宜今后将全部由各镇街进行管理。

  而市民所关注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相关事项上,“公办中小学的开办、变更、撤并”业务仍由区教育局保留行使审批、管理权限。民办中小学业务方面则有所放开,“民办中小学的设置(含筹建)、变更、终止”业务也将继续由区教育局保留行使审批、管理权限,但镇(街道)教育部门将负责前期“预审”工作。

  据介绍,各镇(街)教育部门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教育机构报批业务,同时明确业务审批,并公开办事流程和指引,公布相关的受理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查询网站等资料,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加强便民办事指引,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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