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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男:陈致中的劫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10:52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8日讯 政评家江春男在台湾苹果日报撰文说,陈致中控告《壹周刊》捏造他召妓而提告求偿,法官不只判他败诉,且进一步认定他有召妓事实。这种判决在民事案件中甚少见,法理上值得争议,但陈致中一直不敢出庭,有违一般经验法则,很难得到社会同情。

  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若原告不能举证被告行为是恶意侵害名誉,通常只会撤回原告,很少直接认定被告所言是真实,法官依间接证据认定召妓的事实,似乎是捞过界了。这种论断和推论如成为判例,将会造成更大的司法混乱。

  陈致中与召妓男的手机通联纪录与通话基地台同一地点,两支手机长期频繁互换SIM卡,这件事,陈致中无法解释,说他也觉得很讶异。对他有利的人文首玺监视录影带也不愿提出,拒绝声纹比对,拒绝出庭,这些不合常理的行为显然有难言之隐。

  陈致中的生活圈与政治圈,似乎是不交叉的两条平行线。在政治上,他是“一边一国”的圣战士,“独立建国”圣火的传递者,但他的私领域,交友的品味和兴趣,可能属于另一个世界,他或许没有召妓,但这个案子搞得这么难看,恐怕与其生活方式有关。

  这个判决使他变成全台第一位通过法院认证的嫖客,但召妓不是犯罪,判决也可能有助于他的当选,但他涉嫌洗钱的官司,一、二审的法官宣判时不知他会参选,将来更审如判有罪,可能附带宣告褫夺公权,即便当选议员,也会面临丧失资格的风险,还有涉嫌“国务机要费”的伪证罪,不得另科罚金,更多劫难还在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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