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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必要时将干预物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13:30  新闻晚报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又要看到稳定市场价格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定信心。按照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抑制价格上涨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观点

  短期举措应结合长效机制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室主任孙学工对记者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政府对于部分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生活物品价格快速上涨采取的一种行政手段。他同时也建议政府建立长效机制与短期措施相结合以快速适应市场的变化,尤其是应对农产品市场的变化。他举例称,以前苹果的价格由几个主要出产地来决定,但现在苹果的交易更趋向于专业化,并且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但目前国内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交易机制不健全,容易让游资找到投机的机会。因此,政策和监管的手段也要跟上市场的变化,在出台临时对策的同时,也要加强长效机制的建立和监管。

  ◎主要措施

  增加供应 确保柴油敞开供应

  ●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确保敞开供应。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

  增强调控 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

  ●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加强监管 重点打击恶意囤积

  ●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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