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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两判“停排油烟”饭店油烟噪音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17:01  云南网

  《昆明临江花园小区居民躲油烟 居民开窗分时段》追踪

  因排放油烟、油污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居住生活,昆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滇味饭庄被临江花园小区的住户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滇味饭庄停止排放油烟、油污的行为。对此,滇味饭庄提起了反诉。11月3日,二审判令下达,维持原判。然而滇味饭庄仍在正常营业。

  饭店证照不齐全,仍在排油烟

  “到现在,滇味饭庄仍然在正常营业,并没有做任何停业整顿。”住户王先生告诉记者,“而饭庄的油烟、油污、噪音排放的影响也还在,而且,更严重了。”“二审判决要求饭庄停止营业整改,而他们并没有停业的打算。”他告诉记者,小区住户去找过饭庄,但他们不予理睬。另据王先生透露,滇味饭庄到现在营业、环保方面的证照都是不齐全的。

  对此,记者采访了滇味饭庄的朱经理,他告诉记者,“环保方面的证件是还没有办下来,因为正在与住户打官司,受影响”。他也表示,“饭庄不存在停业的问题,也不可能关闭。判决书上也没有要求关闭饭店。”

  就饭庄营业的油烟等排放对住户的影响,朱说,“公司最近也正在做改善,尽最大努力将油烟油污降到最低点。”“因住户不同意,饭庄的烟囱也没法做改装,厨房里的其他设备,我们也正在更新。”另外,朱经理告诉记者,与住户发生纠纷之前,“一品滇饭店就一直在和住户闹矛盾,只是他们(一品滇饭店)向住户‘妥协’。”“我们来之后,没有给住户送过什么礼,才这样。”他表示,“都是业主希望能相互理解。”

  拆迁形成历史遗留问题

  朱告诉记者,发生纠纷,“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在里面,当时房屋建设没有规划好。”

  因为城区改造,1996年,昆明市餐饮公司(下称餐饮公司)与盘龙区城区改造办公室签订搬迁协议,将餐饮公司位于昆明市长春路360号1408.23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面积,用临江花园1幢南端头一、二层房屋安置赔还给餐饮公司,作为餐饮营业用地。2002年8月份,昆明市餐饮公司与一品滇饭店签订协议,将临江花园处的房屋承包给一品滇使用。使用期从2002年10月5日至2008年4月30日。2008年5月8日,一品滇饭店将临江花园处房屋移交给滇味饭庄。而受拆迁影响,滇味饭庄在没有办理变更营业场所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从东风东路迁到临江花园处开始营业。为此,饭庄也被当地工商、环保部门各处罚1万元的罚款。

  2004年,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居民住宅楼内严禁兴办餐饮业。因此,滇味饭庄在临江小区从事餐饮业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而当初拆迁安置该处是以餐饮营业来使用。”朱经理告诉记者。

  ■律师说法

  判停排油烟,而不是减少,饭庄应关闭

  期间,因滇味饭庄在营业过程中,油烟、污水、噪音的排放,使临江花园小区的住户无法正常居住生活。对此,小区的住户将滇味饭庄的侵扰行为告上法庭。

  到现在,“经过两次的审判,滇味饭庄还是在正常营业,他们营业时的油烟、油污、噪音依旧影响着我们的正常生活。”一住户说,“受影响的住户有20多户。如果饭庄不关闭,长期下来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也将造成严重的影响。”

  就双方当事人争议,滇味饭庄是否应该关闭停业,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判决的要求,是‘停止’排放油烟、油污的行为,而不是‘减少’油烟、油污的排放。”“也就是说饭庄应被关闭。”此外,他表示,住户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见习记者黄世杨 (云南信息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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