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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湖北企业新闻奖开评 即日起可推荐和自荐作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17:45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杨磊)记者今日获悉,第二届湖北企业新闻奖评选活动正式开始,即日起可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可予推荐,企业宣传部门和宣传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含通讯员)也可自荐作品。

  据悉,所有来稿均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在12月31日以前邮寄(送)至(以当地邮戳为准):(430071)武汉市武昌洪山路7号省政府办公大楼509室省企业宣传促进会秘书处(省国资委宣传处)。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单位、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手机、E-mail等)。

  附:

  关于举办第二届湖北企业新闻奖

  暨2010湖北十大企业新闻(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新闻办、国资委(局)、经信委、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出资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省企业宣传促进会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检阅我省企业宣传工作实绩及媒体对企业的关注度,推动企业宣传工作改进创新,促进企业宣传战线多出精品,使企业宣传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湖北企业新闻奖暨2010湖北十大企业新闻(事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工作目标,记录和展示湖北企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积极应对挑战、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不断创新、提高效益的运行轨迹;记录和展示湖北企业和企业家充满智慧和魅力的形象;记录和展示湖北企业在经济改革最前沿的精彩瞬间,从而进一步塑造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营造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企业宣传促进会联合组织,省企业宣传促进会具体实施。

  三、企业新闻奖评选方式、时间

  1、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推荐,企业宣传部门和宣传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含通讯员)自荐。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2、初步遴选:2011年1月5日前。组委会秘书处将各系统(单位)推(自)荐的企业新闻作品,遴选后向复评组推荐参评;

  3、终评:2011年1月20日前。评委会审定湖北企业新闻奖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湖北企业新闻奖设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

  1、湖北企业新闻奖一、二、三等奖均颁发获奖证书。

  2、将评选结果在各大媒体公示。

  3、经过遴选的作品集结出版。

  五、荐稿要求

  2009-2010年度在新闻媒体刊发(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有全国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和期刊;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台和新闻网站)。

  1、报纸(期刊、新闻网站)文字新闻作品:消息在1000字以内;通讯在3000字以内;深度报道在5000字以内。

  2、电视(广播)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深度报道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以上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时效性强,形式新颖,文字生动,创新意识强。同时更重视记者采制的现场新闻。

  3、对各项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人数规定:作者均以刊播时的作者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编辑一般不超过2人,超过规定人数的一律按排序从后往前删除。

  4、填写《评选作品登记表》。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作者须遵守《版权法》,文责自负;

  6、不得选送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作品;

  7、秘书处对获奖作品有相关使用权。如:发表、出版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8、所有来稿均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在12月31日以前邮寄(送)至(以当地邮戳为准):(430071)武汉市武昌洪山路7号省政府办公大楼509室省企业宣传促进会秘书处(省国资委宣传处)。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单位、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手机、E-mail等)。电子版请发:87238377@163。com。

  希望各单位和组织推(自)荐的单位,坚持正确的职业道德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围绕主题,推荐高质量的企业新闻事件。

  电话:(027)87238376/7。

  联系人:陈颖、周 游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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