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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我在石狮一工厂开叉车时,朋友跳下车被叉车压到了右腿,事后我和朋友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表示由我一次性赔偿2万元后,永不再追究。可十几天后,医院发现朋友的伤情更严重,还可能导致残疾,他说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再找我追加赔偿,请问是这样吗?
石狮法院:这样的私了协议不能成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凭据,若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对受害人的损伤程度存在重大误解,对更严重的伤情不知、且没有处理,那你朋友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当然就可以再找你追加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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