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丹)17日上午,长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在长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长春市市长崔杰所作的人事任职议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任命滕佳材为长春市副市长。
滕佳材,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长期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曾任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