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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存在过错医疗机构需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03:43  京华时报

  房女士问:我父亲在某医院做了切除部分胃的手术,结果术后发现医生把脾也切除了。我应该怎么办?

  雄志律师事务所邱彩霞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本报记者唐琼整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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