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 《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精神病患者不得在校工作
《规定》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相应机构或者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学校不得安排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品行不良的人员到学校工作。
■取缔周边200米内网吧
对学校周边的安全管理,《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规定确保学校选址安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学校门前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对交通复杂的校门前道路,应当适当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员。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区域的学校,依托门卫室设置学校警务室或者治安岗亭。
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依法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开办的网吧,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对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筑物等及时进行清理。
■校车司机须三年以上驾龄
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驾驶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租用车辆接送教职工和学生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学生聚集的场所,应当配备消防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学校发生事故有章可循
《规定》要求,中小学校应当将消防、交通、公共卫生、社会治安、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信息安全和防震减灾等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地震、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帮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疏散、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规定强调,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事故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石家庄市裕东小学副校长白丽娟介绍,“部分章节对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步骤进行了明确规定,学校在处理问题时有章可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