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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月租费”调整不能亦步亦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03:58  大河网-河南商报

  ■林大手(市民)

  已执行10年的21.6元固话月租费标准有望松动。记者17日从北京市消协证实,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对之前市消协的建议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了两种固话基本月租费的调整方案。(详见昨日本报B02版)

  两种方案:一是对通话量较多的用户,收取较高的固定费用,降低或免除每次通话的费用。二是对通话量较少的用户,执行略高的通话费,相应降低或免除基本月租费。

  其实,在很多地方,电信运营商已经在这样做。有的是为了推广新业务就捆绑销售,采取固话免月租或者收月租而免等额话费的方式吸引客户;有的是为了同业竞争,尤其是在移动通信普及的情况下,固话月租费在很多地方早已不是一道必选题。

  为什么在很多地方都如此灵活的月租费,在北京却成了问题呢?不是电信运营商们不待见北京的消费者,而是在诸如发改委、工信部这些行政大佬眼前不敢轻举妄动。市场竞争是大事,但不守规矩(哪怕是落后于市场的陈旧规矩)、扰乱市场秩序的罪名也不可轻视。

  所以,有必要思考,行政主导下的市场规则,该如何与市场影响下的规则保持同步?对于一些市场主体所采取的看似有悖行政监管规则的行为,如果消费者喜欢、市场需要,而且也不再是市场主体的必要内容时,行政监管该如何对待?对于那些落后的规则设计,该怎么与时俱进?是紧跟市场亦步亦趋地调整,还是把一些属于市场的东西还给市场?

  事实上,当这些电信巨头不再以固话月租费为主要盈利来源,当月租费由以往的必要成本变为现在的可选择成本时,陈旧的行政规则不仅让消费者讨厌,而且对电信巨头也是一种束缚。

  中国电信行业需要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打破电信业的垄断局面,需要行政部门自断手腕,撇清利益关系,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让电信业多些竞争、少些垄断,多些小巨头、少些大巨头,只有这样,消费者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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