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1日,成都市国土局出台《关于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工业、旅游业、服务业,建设农民新居工程及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
2006年10月20日,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颁布《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决定结合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引导规划区外的农民将宅基地置换到城镇规划区建房,实施跨区域向城镇集中。
2007年7月28日,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
2008年1月1日,成都市委以1号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2008年8月7日,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灾后住房自建的农村居民利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联建”。同日,国土资源部、四川省、成都市三方签订协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实施。
2010年7月27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建立“政府引导、农民集体和农户为主体、乡(镇)村组织、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试行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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