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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 送医院途中拉下伤者

  成都商报讯(实习记者 张柄尧)10月17日,泸州城区鸭儿凼附近发生一起擦挂。一辆车牌号为川E93409的面包车将一辆电瓶车连人带车撞翻。由于事故轻微,随后赶到的交警要求面包车司机火速将伤者李前伦送往医院救治。然而,在送往医院途中,司机却强行将伤者拉下车,随即连人带车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知道肇事车辆车牌号、司机姓名、家庭住址,但至今未找到司机。

  昨日下午,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表示,对于道路当中轻微擦挂,双方自行撤离现场,这也是法律鼓励的行为。但该擦挂撤离过程中,面包车司机送医途中拉下伤者开溜,这又导致事情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行为,已属于交通事故行为,并且属于交通事故当中的逃逸行为。

  泸州新闻热线:1330908770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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