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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二中教师准则:不准“凶”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09:51  生活新报

  

晋宁二中教师准则:不准“凶”酒

  网页上的3个错别字已经“潜伏”了两年 截图

  晋宁县第二中学网站的《教师十不准》里,总共两百余字竟有3个错别字。这3个错别字在“潜伏”了2年后,终于在16日被细心的网友发现了,该网友呼吁教育工作者“抓紧时间加强业务修养”。晋宁二中的副校长李启波坦承,该意外是微机操作员在两年前粗心造成的,他承认这是学校的信息发布体系出现了漏洞,并向公众道歉。

  三个错别字藏两年

  据悉,该《教师十不准》的原文是昆明市教育局在2003年制定的。此后,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中,昆明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都将该条例视为依据之一。

  2008年9月8日,晋宁二中网站将该规定挂在政策法规页面里。两年里,该网站没有太多的更新内容。但在本月16日,仍有有心人将这“十不准”内的三个错别字挑了出来。这三个错别字分别是:第二条“不准参与赌博、凶酒等”的“凶”字,应为“酗”;第五条“不准向学生、家长所要财物,拖办私事”的“所”字和“拖”字,应为“索”和“托”。

  在昆明一本土网站的晋宁论坛里,网友“人间正道km”贴出该页面的网页截图,建议“现在尚在教育岗位上的人们,抓紧时间加强业务修养。”有网友讽刺:“这明显是数学老师干语文老师的工作。”另外,索引页面里理应为“教育局”的称谓,之前也显示为“教师局”。

  副校长:录字失误

  昨日上午,晋宁二中副校长李启波接到本报记者的采访电话后,才知道网站两年前的失误。10时30分左右,信息中的所有错别字得到更正。

  李启波解释,2008年,学校响应省政府的信息公开要求开设了网站,微机操作员在录入昆明市教育局的《教师十不准》时,打了这几个错别字。此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网页未作任何更新,即使学校的教职工,也基本不看网页,所以错误一直没被发现。

  “出现了这么多的错别字,说明我们的信息发布和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它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们及时更正并向公众道歉,目前已经追究了操作员的责任。”李启波称。

  本报记者 刘木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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