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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年纳税300万可在昆明自建住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1:0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11月20日消息(记者陈鸿燕)凡在昆投资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年纳税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出口退税部分)的台商企业,可在昆明市“台商村”、“台商街”中规划土地,自建住宅。

  昆明市政府新近下发的《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显示: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等产业,并享受本市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在昆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入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台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和“五免五减半”政策。

  此外,台资企业在昆明设立经济总部,可享受有关经济总部优惠政策;台商子女在企业所在地就近入学,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台商到昆明市台胞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就医,设立台商就诊“绿色医疗通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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