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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少女遇恐怖男友 自拍裸照被寄给给校长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3:28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9日讯 台湾新竹一名初二少女在网络上认识22岁李姓男子,双方不但热恋还发生亲密关系。涉世未深的少女自拍裸照寄给男友;不料去年底少女提出分手要求,引起男友的不满,将少女裸照寄给其同学和校长,还要求校长应以破坏校誉为由严惩少女。李姓男子被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和恐吓罪名,判处8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判决书中指出,被告22岁的李姓男子,去年二月透过网络认识14岁的初二少女,双方也进一步交往热恋,两人在李姓男子家中发生多次的性关系。涉世未深的少女为了表达坚贞爱情,还以手机自拍裸照,寄给李姓男友。

  而少女去年底在同学的劝说下,主动向男友提出分手要求,却引起男友的不满,除了在网络留言恐吓少女之外,甚至透过公司女同事,将少女裸照以网络寄给被害少女的同学和校长,李姓男子还以被害少女严重破坏校誉为由,要求学校开除被害少女。

  校方惊觉事态严重,请来学生家长并与学生恳谈,被害少女才坦承遇到“恐怖情人”,才说出两人交往经过。全案新竹地院在审理过程中,李姓男子和协助寄裸照的女同事,庭讯中都坦承犯行,并分别以新台币40万和20万元与家属达成和解,少女的家长也答应给两名被告自新的机会。

  全案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和恐吓罪名,判处被告李姓男子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期间保护管束,提供100个小时劳动服务。至于协助寄裸照的女同事,则判刑2个月,缓刑3年,期间保护管束,提供40小时劳动服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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