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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使用地沟油 或将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4:49  法制晚报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今起征意见

  餐厅使用地沟油 或将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王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从即日起开始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意见。

  草案规定,餐厅使用地沟油将被行政处罚,同时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遵循分类计价的原则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该草案征集意见截止到12月17日。

  根据草案规定,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单独收集废弃食用油脂,将餐厨垃圾分类放置,上述单位必须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设施就地处理餐厨垃圾,或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处理餐厨垃圾。

  此外草案提出,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销售。

  而这里所说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也就是地沟油。

  按草案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销售的,由食品安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该草案指出,本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要求,家庭中产生的厨余垃圾需投入具有厨余标识的收集容器中,不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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