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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故预警 市民可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5:14  法制晚报

  明年施行“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水污染事故预警 市民可知情

  本报讯(记者李洁)今后,市民将可知道政府部门有关水污染事故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等。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考虑到水污染事故给市民健康带来的危害,政府部门将依法公开水污染事故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并把注意事项及时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此外,针对目前一些企业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该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排污染物超国家、本市的标准,或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由市或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应缴纳排污费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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