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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各地排查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6:33  公安部网站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要求,迅速行动,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力抓好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江苏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按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已建成、在建的高层建筑逐家检查、逐家登记,通过建立本地区《高层建筑名册》摸清底数,并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和所有在建以及正在装修改造的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对高层住宅楼进行抽查,同时充分发动群众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

  河南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联合安监、建设等部门,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并组织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开展培训。同时,公安消防部门积极联合乡镇、街道办、派出所等,全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车站周边地区、“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

  海南省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市1200多栋高层建筑进行重点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自动灭火系统损坏、不能正常运作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封堵的,一律从重予以行政处罚;对逾期不能整改完毕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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