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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6:50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19日电(记者叶锋)记者19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连日来,上海市房管部门把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细化为防火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的安全运行、消防应急预案等15项内容,全市2400余家物业企业按要求对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摸底,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和隐患。

  自11月16日起,上海市房管部门组织对全市住宅小区、拆迁基地、拆房基地、房屋修缮改造工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及时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连日来共出动4400多人次,检查了5200多幢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状况。

  目前,上海正对大量旧住房进行综合改造,“11·15”火灾事故给这类改造项目的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为此,上海市房管部门要求,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火险隐患,必须落实专人,限时立即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工地,不得继续施工。

  上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全市管理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火灾救援处置演练。其次,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制度,所有实施管理的物业企业必须建立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再次,制定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演练计划,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演练,帮助市民群众掌握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火情的处置能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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