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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不能将知识产权作为环境技术转让的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7:1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陈恃雷 李忠发)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代表黄惠康19日说,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和坎昆会议,希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黄惠康当天在中外媒体吹风会上说,中方支持坎昆会议在推进巴厘路线图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双轨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哥本哈根会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就公约和议定书的实施做出公平、合理的安排,达成广泛均衡的一揽子决议。

  黄惠康说,墨西哥坎昆会议将于11月29日至12月10日举行,预计会议的规模会超过1万人,中国政府将派高级别代表团出席。“坎昆会议是自去年哥本哈根会议后国际社会推进落实巴厘路线图谈判的又一重要国际会议,是今年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重心和落脚点,具有承先启后的重要意义。”

  他说,国际社会普遍期待坎昆会议取得成功,在推进巴厘路线图双轨制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10月份在天津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和11月份的墨西哥部长级预备会议,已经为此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本着先易后难的思路,坎昆会议有可能在资金、技术、适应、森林等已取得较多共识的问题上先行达成平衡的一揽子决定。在其他仍有较大争议的问题上,则继续保持相向而行的谈判态势,为明年南非会议最终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奠定基础。”黄惠康说。

  在资金问题上,黄惠康说,自气候谈判开始就明确提出,减排是核心,资金和技术是关键,发达国家有义务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承担为应对气候变化所增加的开支。

  他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必须是“新的、额外的和足够的”;必须是以政府公共资金为主,市场资金为辅。他说,当前最主要任务是落实哥本哈根会议达成的共识,落实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同时为长期资金作出适当安排。

  在去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各方达成了两项共识和成果:发达国家承诺在2012年前向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并同意2020年前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支持。

  在技术上,黄惠康说,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和转让环境友好型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相对性减排和提高能效。作为一项义务,发达国家不能为技术转让设定条件,不能把知识产权问题作为技术转让的障碍。

  关于《京都议定书》,黄惠康说,它是当前气候谈判中最具争议的问题,是谈判未能取得如期进展的最大障碍。“《京都议定书》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至于反对延续《京都议定书》,反对发达国家作出承诺的国家,希望他们坚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拿出政治诚意,为人类的共同事业和其他国家一起携手同行。”

  他说,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发展中国家很长时间内的优先任务。一定时间内,发展中国家需要一定的排放空间。随着其发展,碳排放会有所增加,这是其合法权利。当然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时也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黄惠康强调,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尽管如此,中国将会本着对全人类、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会尽最大努力实现经济增长、能耗降低、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这样一个目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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