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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处煤矿领导因带班下井作假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9日17:42  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19日电(记者 刘文国) 贵州省两个煤矿因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作业弄虚作假,煤矿和煤矿负责人分别被当地有关部门各处以16万元罚款,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记者从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11月12日,贵州省遵义市安监局派出暗访组对遵义市道真县洛龙煤矿进行突袭检查。暗访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个煤矿存在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牌上无照片,未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未按要求将带班计划报有关部门备案等问题。另外,洛龙煤矿还在10月8日至10月24日的下井带班记录中作假,此期间煤矿有6个班次带班记录与矿灯发放记录、出入井检身记录不相符,3个班次无出入井登记时间。

  为此,遵义市安监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贵州省有关规定,对洛龙煤矿处以15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并向全市发出通报。

  在此之前,由贵阳市安监局组织的煤矿安全检查组对贵阳市下辖清镇市大沙坡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这个煤矿矿长带班记录不真实、交接班记录不规范,安监人员随即对该矿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该矿的煤矿矿长及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安全检查记录,最终确认这个煤矿矿长及有关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存在代签情形。为此,贵阳市安监局决定对清镇市大沙坡煤矿处以15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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