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1月19日电(记者 陈杰) 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逐步上涨,特别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较高,给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记者19日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了解到,为了妥善保障群众生活,天津市从2月起,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截至10月底,民政、财政部门已经向18万多困难群众,共165.4万人次发放价格补助6060多万元。11月补助正在发放之中。
据了解,为确保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天津市从2008年2月始,建立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按照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增加的生活支出,以每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累计上涨幅度超过3%为启动点,补助城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户。
2008年7月,天津市又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补充完善了价补联动机制,将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在3%到21%的涨幅区间划分为9档,并相应调整了补助标准。
目前天津市享受价格补助的范围是人均收入低于450元的低保户,人均收入低于550元且有特殊困难的家庭以及人均收入相当于特困户的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