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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证电焊工违法作业将拘留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0日01:3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郭超 展明辉)上海火灾发生后,北京市组织开展消防严查行动,三天时间内,共查出消防安全隐患1389处,罚款54万余元,责令“三停”单位2家、临时查封12家。市消防局表示,全市消防隐患还大量存在,即日起推出六项超常规措施严查,无证电焊施工一经发现将被拘留。

  在开展专项检查期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副市长黄卫带队检查,暗访检查北京工业大学、百盛购物中心、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天雅红桥大厦等单位。

  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主要存在7个方面突出问题,其中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施工现场违规作业,违章用火用电及使用电气焊等问题突出。市消防局防火部柳国忠副部长介绍,针对这些严重违法行为,下一步将采取六项超常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如果发现公众聚集场所内部、高层建筑外墙,违反规定大量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尼龙网(袋)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保温、防护等施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消防中控室值班员、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法作业的直接拘留责任人。

  北京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副处长魏吉祥表示,从即日起,要求全市所有节能改造和旧房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一律停工自查,经建审单位验审合格后方能施工。魏吉祥介绍,建委和消防局联合发文要求,临建房屋必须使用不燃的材料,并逐步淘汰可燃材料。“以前有的临建使用聚温板,现在一律不得使用。”他说,违规使用的要限期拆除,如仍有违规情况将受到相应经济处罚。

  ■ 严管措施(摘取)

  地下空间: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责令停产停业并从重处罚。地下空间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立即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违规用火:生产、经营、办公、生活期间,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一律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易燃材料:公众聚集场所内部、高层建筑外墙、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围挡,违反规定大量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尼龙网(袋)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保温、防护等施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

  设施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故障的,依法临时查封并从重处罚。

  出口堵塞: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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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11月16日至18日,消防局共出动警力1056人(次),检查单位1064家,发现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389处,限期整改236处,实施警告26起,罚款51起、54万余元,责令“三停”单位2家、临时查封12家。消防局表示,从近期检查情况看,社会面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有的还很严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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