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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瓶果汁过期已两月服务员说“拿错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0日01:50  华商网-华商报

  “多亏妻子看了一眼,要不这瓶过期果汁孩子就喝完了。”昨晚7时许,市民张先生和妻子、女儿及一位朋友等在高新四路童福记煲汤红牛火锅店就餐时发现,点的一瓶荣氏果肉饮料已过期两个多月,服务员称自己不小心拿错了。

  昨晚8时许,记者赶到张先生就餐的火锅店,餐桌上摆放着一瓶荣氏果肉饮料。饮料外包装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3日、保质期为12个月。“女儿都已经喝了一杯了,她说饮料味道有点怪,妻子才留意了一下,这才发现都已经过期两个多月了,要是对女儿身体造成什么影响,你说可怎么办啊?”张先生说。

  “这瓶饮料确实是我们的服务员不小心拿错了,一般饮料过期我们都会返回厂家或自行销毁。那个服务员刚来没几天,所以才不小心拿错了。”火锅店经理王晓东说,“我们会给张先生一定经济补偿的”。“在外面喝饮料,一般服务员打开,我们就喝了,多亏今天留意了一下。”张先生的妻子提醒大家,“就餐点饮料时,一定要注意一下保质期。”本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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