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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宣布对消防违法一律按上限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0日03:06  重庆晚报

  本报讯 上海“11.15”高楼特大火灾后,我市消防总队昨日宣布实施“巴渝风暴1号”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按上限处罚。

  按市政府统一部署,11月19日至12月10日,市消防总队全体官兵停止休假,重点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在建工地施工现场进行集中清查。消防部门将执行“七个一律”的铁腕措施,对所有消防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如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等。

  即日起至12月31日,全市消防部队将对所有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放在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每周不少于4次。记者 范永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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