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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节约能源办法评估征求市民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0日08:07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董艳春)《哈尔滨市节约能源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促进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哈尔滨市拟对《哈尔滨市节约能源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截至日期为2010年11月26日。

  《办法》全文已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希望社会各界针对以下内容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办法》哪些条款规定得较好?《办法》哪些条款规定过于原则或者缺乏可操作性?有何措施和具体办法?《办法》哪些条款已经过时,需要修改或者调整?修改或者调整的方向,有何建议?您认为还有哪些问题应当通过《办法》予以规范?针对《办法》存在的问题,您对今后政府立法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有关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网站或信函的方式反馈:

  网址:http://www.hrblaw.gov.cn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农林财经立法处

  邮编:150021

  传真:86772032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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