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三天一个小检查,五天一个大检查,应对执法部门的频繁检查,不少企业都像“哑巴吃黄连”。近日,合肥市在全省首推涉企检查备案制度,规范行政部门的涉企检查。
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的这份文件要求,执法部门涉企稽查、申报、检验等一系列可能影响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活动,都需要进行备案并存档,并且由主管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和备案的,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唐明德表示,此举就是为了杜绝以检查为名的“吃、拿、卡、要”现象。
同时,涉企检查备案制度还再次强调遵守“宁静生产日”制度,继续给企业每月20天的“安宁日”。
本报见习记者 杨通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