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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改嫁 老人索房告上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0日10:13  生活新报

  

儿媳改嫁老人索房告上庭

  老人如今已意识不清

  儿子董孝武去世,儿媳杨红(化名)改嫁后并未搬离董家的房屋。两年前,年过八旬且瘫卧在床的李所芝老人,将杨红及其现任丈夫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归还被他们住着的房屋、场地。昨日,西山区人民法院海口法庭计划在原告老人家中对此案进行重审,但因故未能开庭。

  改嫁儿媳仍住董家

  1977年2月27日,李所芝和丈夫董自贵经当时的西山区碧鸡人民公社大队批准,在老房前空地上建起了一栋土木结构二层四间瓦房,并在新建房屋院中建了猪厩、柴房和厕所,还栽下了柿子树和枣树。

  后来,村里编门牌号,老房子和新瓦房是同一道大门的同一个编号。老人的次子董孝武结婚后儿媳杨红也一同搬了进来。1998年10月13日,董孝武因病死亡。之后,杨红改嫁,但并没有搬离董家的房屋。

  “一审中,杨红称房屋是她的。原因是分家后,房子一半归董孝武,另一半归我,之后,属于我的另一半被她购买。但卖房一事我不知道,对笔迹的司法鉴定也证明了收据上的签名不是我写的。”长子董孝祖拿出鉴定书给记者看。而老人的女儿董孝凤则表示,根本就没有分家一说,户主一直都是李所芝老人。

  老人讨房一审输了

  西山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涉案房屋确系李所芝申请建盖,但之后李所芝将房屋及房前场院,分别分给了其子董孝祖和董孝武。董孝武病故后,2000年10月27日,董孝祖将其分得的房产全部卖给了杨红,故李所芝诉请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老人及其子女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认为:一审法院遗漏必要诉讼当事人,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合议庭组成人员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鉴于老人的身体情况,昨日,西山区人民法院海口法庭计划到老人家里开庭重审,但是,因被告代理人生病,不得不延期。董孝祖对记者说,“母亲大小便都不能自理了,基本由董孝凤照料,母女俩只能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

  实习记者 杨燕明/文 本报记者 张训武 实习生 何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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