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寨”出租车牟利不成反获刑
本报讯(实习生姬玮通讯员张楠)买来假冒的出租车营运证,开着“山寨”出租车。本想借此赚钱获利,不料却获刑。日前,朝阳区检察院将袁某公诉至法院。
今年5月初,袁某想买辆旧车拉黑活儿,在丰台区花乡桥旧车市场遇一名男子上前搭话,称其要卖车,并以1.5万元将车卖给袁某,还配了伪造的机动车号牌2副、北京市出租汽车营运证一张。其后,袁某又花200元,买了张“北京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
8月底,袁某驾驶着该车行至朝阳区劲松桥附近时,被一出租车司机发现车牌有异报警,遂被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袁某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