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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和灰太狼”状告台州4家超市

  “喜羊羊和灰太狼”

  状告台州4家超市

  超市侵权商品全部下架

  一次性赔付赔偿金

  《喜羊羊与灰太狼》是目前最火的动画之一,印有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各种商品也受到消费者青睐,但一些商家没经过授权,就贴上喜羊羊商标销售了。

  最近,拥有《喜羊羊与灰太狼》合法版权的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天络行),将涉嫌侵权的4家台州超市告上法庭。

  喜羊羊怒了:超市侵权

  今年6月份,天络行发现,台州有不少的超市以及商场都在侵权使用《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卡通形象商标。

  天络行一纸诉状,将台州的4家超市以及商场——台州加贝购物广场、台州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台州万润发超市以及台州菜篮子超市——告上了法庭。这是台州首例关于《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卡通形象侵权案。

  天络行调查发现,这4家超市擅自销售未经授权的印有“美羊羊”、“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的产品,包括游泳圈、文具、毛绒公仔等,侵权形象甚至还印在了CD封面上。

  被告超市喊冤:该告厂家

  目前,被起诉的4家超市里,这些印有《喜羊羊和灰太狼》等卡通形象的商品已下架。

  但是,作为被告方的超市以及商场,也觉得很冤。超市及商场认为,自己只是中间环节的销售方,天络行公司真正该起诉的应是厂家。

  代理律师林军在庭上说:“我们没有构成侵权。”

  11月19日,庭审结束后,经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4被告均表现出良好的调解诚意,愿意一次性赔付数额不等的赔偿金,而原告方天络行公司则当庭表示申请撤诉。

  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均表示,对赔偿的具体数额保密,双方均表示不对外公开。

  台州中院:侵权案在增加

  天络行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官司输赢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要为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商家敲敲警钟,“希望这些正规的超市作一个表率,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一个合法的授权,不要助长侵权的行为。”

  “近几年来,台州有关于知识产权受侵犯的案件正在逐年增加,反映出一些商家的确存有侥幸心理。2007年知识产权庭刚成立时,就受理了30个案件;2008年有100件了;2009年就有170来件;今年已突破200件。”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袁晓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本报通讯员 王先富 黄维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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