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贵州省两个煤矿因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作业弄虚作假,煤矿和煤矿负责人分别被当地有关部门各处以16万元罚款,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最先受到处罚的是贵阳大沙坡煤矿,这个煤矿的主要问题是矿领导下井记录由别人代签。贵阳市安监局依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该矿及矿主要负责人处以16万元的罚款。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洛龙煤矿同样被处以16万元罚款,这个煤矿弄虚作假的表现是带班制度不落实,带班记录造假。遵义市安监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贵州省有关规定,对洛龙煤矿处以15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并向全市发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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