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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看善意之举 如何蜕变成“恶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1日10:12  生活新报

  街谈巷议 钱兆成

  北京拟立法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不按垃圾分类投错垃圾桶,可能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11月19日《新京报》)

  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这样的大好事自然是值得提倡。但北京拟立法规定居民不按垃圾分类投错垃圾桶,可能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这就不免显露出一种不舒心的嘴脸。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垃圾的分别回收、分别加工利用、分别处理等诸多环节,需要政府、公众和企业密切配合,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问题,在制度建设、工作重心、管理方法、社会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而在很多情况下,垃圾分类的失败问题不在于居民的不自觉行为。问题的末端——不进行分类运输,垃圾车一来,分好类的垃圾又一股脑儿地混着装上一个车拉走。垃圾分类处理的成本是高昂,难以接受的成本使政策的停留于打造一道“亮丽风景线”,类似于前不久的荒山刷绿漆。

  以此推究,我们更能明白一种善意之举是如何蜕变成一项恶政的。其一,萧规曹随,旧有的顽疾难以一时改变。其二,缺乏一种自上而下的表率作用和应有态度。其三,强势政府的流弊,政府的管理也基本上是属于“管制型”的,强调的更多是在“执行中理解”、“不理解也要执行”,这种以权力、权威、高压态势为主导的公共管理模式。

  我们应该明白,首先,对公众的引导、教育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以发达国家为例,日本开展垃圾分类15年,如今仍有17%的人不按规矩办;德国实行垃圾分类8年,现在仍有20%的人我行我素……其次更应该懂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罚款未必一罚就灵,罚款管的是手脚,却不能管头脑,民众的环保意识,绝不是罚出来的。公民社会是社会的主流趋势,强势政府也要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最后,就此事而言,自下而上的,即当民众同样掌握着垃圾分类处理“考核权”时,垃圾分类才能名副其实。

  从一件小事看出文明人袍子下的小字来,从动辄即罚的强势嘴脸中我们更能读出善举变为恶政的悲哀,戒之、慎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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