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他人实施盗窃 之后以报警相威胁
策划盗窃现场 敲诈“小偷”钱财
本报讯(记者李奎实习生鹿芃子)王志新等人精心策划了一个“假盗窃”的圈套,之后采用“报警”、殴打等方式敲诈钱财。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3月18日,经王志新提议,王志新、刘伟等5人预谋设计了一个“假盗窃”的圈套并借此敲诈于先生。
3月19日,王志新诱骗于先生与刘亚明前往刘伟家中实施盗窃,后来在盗窃现场,王志维、刘伟等人突然出现,将于先生与刘亚明抓获并对该二人进行殴打。
后王志新的同伙以送往派出所为由将刘亚明带离盗窃现场,王志雄、刘伟等人以“公了”“私了”为由继续询问于先生。后把于先生带至海淀区田村一出租房内,采用殴打、胁迫的方式向于先生要钱。
3月20日,王志维、刘伟等人从于先生卡中取款5900元,王志维将其中4800元交给了王志新。后王志维告诉了于先生整件事情的真相,并继续采取殴打、胁迫的方式向于先生要钱。在此期间,王志维等人轮流看管于先生。
3月21日,王志维等人再次从于先生银行卡中取款2000元,当日10时许,王志维等人将于先生释放。在此过程中,王志维及其同伙将于先生殴打致伤,后经伤情鉴定,于先生伤情为轻伤。
被告人交代
在庭审中,王志新等人均表示认罪,对检方的指控未提出任何异议。
王志新说,作案前手头挺紧,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敲诈钱财,是他一个北京的老乡帮他出的点子,他就提前准备了戒指、项链、手机放在刘伟家作诱饵。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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