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3评论痛批“把关不严”
针对上海火灾工程违法分包“夺命建材”肆虐等问题——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发生后,新华社在11月17日、18日、19日连发三篇评论,“严评”这次火灾的违法违规之处,并直指有关部门没有强制把关。
评论认为,避免惨剧重演应该防患于未“燃”。
新华时评刊发时间与标题:
11月19日 《不能再让“夺命建材”肆虐下去》;11月18日 《违法分包工程不能再容忍下去》;11月17日 《避免惨剧重演重在防患于未然》
“牟取最大利润安全失去控制”
在第一篇评论文章中,作者认为“灾难性的事故看似偶然,但安全隐患在人们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的情况下叠加累积、酝酿发酵,之后只是被某个偶发的火花点燃,遂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篇评论措辞严厉,针对性加强,将批判的目标紧紧锁定在“工程分包”上,提出“一些工程施工企业只求赚取利润,漠视安全生产,超出自身能力大量承接工程,然后肢解分包,致使一项工程可以赚取的利润被层层摊薄,各级分包单位为了压低成本牟取最大利润,便不顾下游分包商资质如何,勉强安排施工,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风险失去控制,隐患重重。”
同时,文章还认为“每一起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吸取教训、亡羊补牢就必须追根溯源解决问题。一场火灾顷刻间夺去53人(注:当时死亡人数还没上升)的宝贵生命,教训极其深刻,由此再度暴露出来的工程分包转包问题,不能再容忍下去了。”
“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禁绝夺命建材”
最后一篇文章措辞最为严厉,直指责任部门,认为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强制把关。
文章提出“血的代价年复一年地付出,为什么有关部门迟迟不对这些‘夺命建材’下达禁绝令,而是听任其流入市场?‘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最后文章提出,“望有关部门真正以人为本,全面整顿混乱的建材市场,坚决将‘夺命建材’清理出去。”
文/记者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