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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斧头进课堂男生报复砸伤老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03:06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刘书君)开县高一男生小强经常被班主任老师批评,决定报复。在一次上课时,小强持斧头将班主任老师打伤。昨天记者获悉,开县检察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对小强提起公诉。

  男生小强今年才17岁,是开县铁桥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小强有点调皮,不喜欢做作业,课余时间经常打网络游戏、玩“偷菜”。小强的班主任兼物理老师朱刚经常点名批评小强,希望他能改正这些不好的习惯,把精力用到学习上。小强是一个要强的孩子,面对批评,感觉很没“面子”,甚至觉得是班主任老师有意要“整”他。于是,他产生了报复老师的想法。

  今年5月31日上午,小强从奶奶家里找来了一把小斧头,藏在书包里带进教室,伺机报复朱刚老师。当天上午第三节课上课后,班主任朱老师发考卷,小强将考卷揉成一团,扔到垃圾桶里,朱老师立即到小强的座位处批评他,就在朱老师转身时,小强拿出斧头,用斧头背面朝朱老师的后脑勺连续击打了3下。

  朱老师头部冒出鲜血,小强才住手,将斧头装进书包内逃离现场。事后经鉴定,朱老师的损伤程度为轻伤。6月5日,小强被民警抓获。

  开县检方认为,小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提起公诉,但鉴于小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检方建议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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