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养女恋家 宁愿饿死也不去福利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03:16  华龙网-重庆商报

  

养女恋家宁愿饿死也不去福利院

  昨日,璧山县青杠镇沙坡村,巧儿的户口问题让余学友(右)苦恼不已。记者 刘嵩 摄

  本报讯(记者 吴光亮)“幺妹!快来,叔叔想和你说话!”“哇!”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放声大哭,逃出家门。昨日,璧山县青杠镇沙坡村,62岁村民余学友苦着脸告诉记者:“她把你当成福利院的人了。”

  逃走的女孩小名巧儿,今年12岁,是1998年收养的。因收养不合法,巧儿无法办到户口,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建议将她送往福利院,但日久情深,巧儿与余学友夫妇不愿意分开。

  捡个女婴12年无法上户

  余学友回忆,1998年12月4日,一直单身、在贵州打工的大哥余学永抱着一个婴儿回到璧山。“我在贵州捡了一个女娃儿。”余学永说。当时,女婴身上除了几件衣服,就只有一张写着出生日期的纸条,纸条上写着“1998年10月初4”。

  余学永给女婴取了个小名,叫巧儿。“大哥把巧儿视为掌上明珠。”余学友说,巧儿被收养后,无法办户口,2004年到了上小学的年纪读不了书。“大哥到璧山县教委去反映,巧儿才在镇中心小学读到书。明年她就要毕业了。”余学友告诉记者。

  余学友的大哥于2007年去世,巧儿遂搬到余学友家居住,本身就有两个女儿的余学友,又多了一个女儿。“我们找村上开了证明,去给巧儿上户,跑了无数次仍然办不下来。”

  女孩不愿离开这个家

  “派出所和民政局给我说,巧儿上不了户口,只能送去福利院。”昨天,头发花白的余学友失声痛哭。“养了她这么多年,虽然家里条件一般,但我对她比亲生女儿还要亲,我们不想她去福利院,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青杠当地曾经有一对经济条件好、没有孩子的夫妇想收养巧儿。余学友为了解决巧儿的户口问题,忍痛将巧儿送了过去。巧儿过去后,不吃不喝,余学友又把她接了回来。“我当时想,她被收养就能上到户口,大家都住在青杠,每天能见到她。”

  “孩子大了,不能一直没户口啊。我们多次和巧儿商量,让她去福利院,她却表示宁愿饿死也不去福利院。她说她不是孤儿,家就在这里。”余学友说着,低下了头。

  昨日中午近1点,记者离开余学友家,巧儿仍然没回家。

  民政部门:收养已违规

  就巧儿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璧山县公安局负责户籍管理的牟警官。牟警官说,余学友已有两个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他不能收养巧儿,所以巧儿无法上户口。“渝民办1999年第138号文件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收养领养程序,建议余学友还是将巧儿送到福利院。”

  记者随后通过璧山县民政局,联系上了璧山县社会福利院王院长。王院长说,余学友夫妇曾到民政部门多次咨询过。“他们收养巧儿不符合收养政策,建议将巧儿送来福利院,他们可以时常来看巧儿。”

  记者将两部门的说法电话告知余学友,电话另一头陷入沉默。半晌,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难道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