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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着 杨薇 李敏)昨日,为有效应对降雪、降温天气,沈阳市供热办下发2010~2011年度采暖期第2号供热调度令。
沈阳市供热办要求各区供热办、全市各供热单位、沈海热电厂、沈阳热电厂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提前12小时调整供热参数,确保24小时居民室温不低于18℃。各供热单位要保证煤炭质量和储备量,加强对供热设备的巡查,保证供暖的安全稳定运行。
各区办、供热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做好特殊天气的值班、值宿和服务接待工作,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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