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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的”已形成规模 记者体验“生死时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08:55  辽一网-华商晨报

  

沈阳“电的”已形成规模记者体验“生死时速”
沈阳“电的”已形成规模记者体验“生死时速”

  记者体验

  [驾驶员]基本还是原来开“摩的”非法载客运营的那伙人

  [待客地点]还是原来的沈阳站、铁百、重工街十马路等地

  [违法成本]“烧电”更省了,一天利润七八十元,很少有人管

  拉到目的地后乘客准备付钱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夏铭阳 摄

  新闻背景

  从2009年4月1日起,沈阳市禁止摩托车在三环以内所有道路及沈棋路、东陵路通行。随之而来的,一种更窄的轮胎上路了———电动自行车运营浮出水面,如今渐成规模。

  我们暂且叫它“电的”,因为它确实与“摩的”形同孪生:驾驶者、聚集等活儿点、拉活方式等等都出奇的雷同。

  晨报讯(记者 徐天书 实习记者 付鸣川)驾驶人是老面孔,拉活儿地点没变,拉活儿的方式和收费相当,惟一的差别只是他们的“坐骑”由摩托车变成电动车。

  沈阳“禁摩”一年半后的今天,非法运营的“摩的”变身“电的”,继续潜伏在城市的一些角落里和街道上,演绎着惊心动魄的一幕幕。

  昨日,记者体验打“电的”,发现进入禁行路段行驶、闯红灯、漫天要价、超速行驶等现象普遍存在。而面对这一“城市顽疾”,相关部门表示因电动车无牌照,监管无法可依。

  沈阳站“电的”排队等客

  起价5元,一路闯俩红灯

  “北站、北站啦,10块钱,有走的没?”昨日8时30分许,沈阳站站前北侧的一位“电的”驾驶人冲人群喊着。沈阳站南北两侧停放着数“堆儿”电动自行车,它们都是在等活儿的“电的”,车把上都套着厚厚的棉手套。

  包括站前南北两侧,在中山路的路口、沈阳站的西侧附近1公里的距离内各点共停放着近30余辆“电的”,沈阳站西侧的4辆“电的”以及南侧的3辆“电的”都有顺序地依次排开等客。

  沈阳站北侧,3辆“电的”并排停放着,一名提着旅行箱的男子走了过来。“10块钱北站走不?”红色“电的”驾驶人见男子犹豫,立即接过男子的旅行箱放在脚踏板处,示意男子上车之后迅速驶离。

  其间,一位交警走过来要求4名“电的”驾驶人离开,但4人并没走远,等交警离开后,他们又回到原处等活。

  记者搭乘一辆“电的”前往兴华公园,驾驶人表示得10元钱:“起价费5块钱,你这都到铁西了,10块钱真不多。”随后,他主动将价位降到8元。一路上,这辆“电的”闯了2个红灯,因为速度过快,转弯时记者的围巾险些被吹掉,身体也趔趄了一下,途中这辆车还通过了电动车禁行路段。

  珠江桥上与机动车抢道

  记者用脚踩地保持平衡

  9时50分许,记者在沈阳站再打“电的”前往珠江街天山路。驾驶人表示:“你这老远了,跨和平、铁西、皇姑三个区,15块钱,少一块都不走。”

  记者上车后,“电的”上了胜利南街禁行路段,车行至珠江桥上时,因机动车车流较大,“电的”只能溜边,几乎一步一停。

  在路上,“电的”有一次试图加速,结果险些与从后面驶过来的一辆公交车刮碰。

  当时桥上有三四辆“电的”在机动车间穿行,甚至不顾乘客安全从机动车两侧超车。

  记者为避免发生危险,将身体尽量靠近桥边,双脚不时踏在地面上平衡身体。从沈阳站到天山路,“电的”跑了不到10分钟,珠江桥上花去了3分钟。

  “上桥老费劲了,我也知道有危险,但不走桥上就得绕远走,费电。”驾驶“电的”的人说。

  禁行路段上演“生死时速”

  瞬间提速冲过红灯

  第三次体验,记者从沈阳站以10元的价格打到一辆“电的”前往北站。

  路上,驾驶人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主要的问题就是电不够用,充电的时间长。因此他们一般都不去北站,因为才10块钱,还费电,所以他们一般都喜欢拉5元那种“起价费”的活,起价费一般限定在方圆两三公里的范围内。

  “我瞅你是本地人,要不我得要你15,还有一次我要过20呢,也不能说是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驾驶人自顾自地说。

  “电的”在行驶到电动自行

  车禁行路段北京街时,路口是黄灯,并迅速转为红灯,但驾驶人突然提速,以约30公里/小时的速度冲了过去,上演了一把“生死时速”。

  这名驾驶人坦言,“电的”要比“摩的”更危险,因为追求速度要在机动车道行驶,它的速度虽然没有“摩的”快,但由于摩托车的轮胎更宽,平衡要比电动自行车好,“电的”一快很容易失去平衡。

  昨日记者3次搭乘“电的”期间,分别在沈阳站、珠江桥口、北站路3处遇到交警。在珠江桥处出现拥堵,2名交警忙着指挥交通,“电的”经过时,交警并没拦车处理。同样,北站路处,交警没有理会经过的“电的”。

  监管空白、无法可依

  “将认真予以探讨”

  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包括交警部门、交通局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部门,三方工作人员的结论除互相认为这是另一方工作外,都表示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

  在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期间,有交警曾表示执法难,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无法管理,只能针对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靠警力直接罚款三五十元,很多时候处理一起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执法成本较高,这名交警表示,至于非法营运,“应该是交通局的事儿”。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现象仍然普遍,遇到电动自行车违法,存在很多交警“不爱管”“不好管”“管不过来”的现象。

  交通局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昨日接受采访时首先表示,“这应该是交警部门的事儿,因为它首先是非机动车,像自行车一样,非法营运的话该怎么管呢?”

  他介绍,交通局执法部门的管理范畴一般是机动车,这个因为“摩的”退出市场而形成的“新兴产业”还从未管理过,但这一点值得探讨和研究。“如果管理的话,没有罚款依据。”他说,况且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取证特别难,乘客一般下车后转身就走,不会作证。此外,他坦承此类问题存在真空,“我们将认真地予以探讨,看看应该怎么管、怎么罚。”

  联合执法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问题,该部门没有这个职权,管理无法可依,“或许应该由交通局和工商局管,是监管空白吧。”

  驾驶人揭秘·连蒙带骗

  专坑外地人 “5元转一圈再拉回原地”

  采访中,“电的”驾驶人李师傅介绍,从北站到虎跃客运站其实没有多远,但外地人不知道,他们跑一趟就要5元,“一天能拉六七个。”

  除此之外,沈阳站的“电的”驾驶员也有很多方法对待外地人。有很多乘客要去北站换乘火车,“电的”的驾驶人告诉乘客5元钱,结果他只是在附近转一圈再把乘客拉到原地旁的公交车站。李师傅说,一次一辆“电的”把乘客拉回了原地,乘客马上就反应过来,双方还发生了口角,最后还是交警出面驾驶人才把钱还给了乘客,“我们还教育他呢,下次把乘客往远点拉,别让他看出来是在附近。”

  “一般外地的乘客都着急赶车,只能认倒霉。”李师傅介绍,有“电的”驾驶人收完钱后就骗乘客说车要没电了,把乘客“转卖”给其他“电的”,结果乘客得花两份车钱。

  驾驶人揭秘·成本

  “电的”前身是“摩的” 成本就是电费

  昨日,记者采访数位“电的”驾驶人获悉,电的驾驶人一天的利润大约七八十元,几乎无任何成本。

  “我们都是过去开摩托拉活的,不是‘禁摩’了嘛,电动的更划算。”驾驶人王师傅介绍,过去开摩托车虽然赚的多,但烧油成本也大,而且交警管的严,现在充几个小时电才几块钱,拉一个活儿就回来,几乎是无本买卖。

  “电量有限制,一天就干50公里的活,能赚七八十块钱,比原来还轻松。”王师傅说,他每天8时许开始拉活,车没电了就回家,一般就8小时,“早八晚五,但比上班轻松多了。”

  “但现在车太多,光沈阳站站前就能有四五十辆。”王师傅介绍,“电的”的前身就是“摩的”,自“禁摩”后,几乎所有“摩的”改换了电动自行车,原来的等车点也基本没变,比如铁百、重工街十马路、友谊购物中心附近等。交警虽然对“电的”也管,但他们最多也就被罚款50元,或者是扣车,但交钱还能把车拿回来。

  乘客声音

  “打车还堵呢,它有个缝就能过去”

  “电的”驾驶人拉乘客在路上穿行

  记者采访了5位打“电的”的乘客,他们表示“电的”比打车便宜得多,而且还能“抄近道”省时。

  冉先生认为,“电的”速度虽然没有出租车快,但不需要等时,价钱上能便宜很多,“我也知道有危险,但上下班赶时间,打车还堵车呢,它有个缝就能过去。”

  对于安全问题,5位乘客都不愿意多回答,有的笑着表示“应该没啥事吧”。

  市民佟先生反对打“电的”:“电动车速度快,还没声音,不一定就从哪蹿出来,这几年出的事还少吗!”

  全国政协委员观点

  冯世良:将提提案给电动自行车定“身份”

  昨日14时许,就此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先生提出,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问题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代步,一类是商业运输行为,后者应严格管理。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两栖动物”,即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人力车,只能说是非人力车。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质量越来越大、‘杀伤力’也越来越大,它是机动车的‘对头’、行人的‘杀手’。”冯世良说,电动自行车应该由公安机关、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共同管理,“但是管理的前提是要给它定身份。”

  冯世良向记者透露,针对电动自行车引起广泛影响的现象,他将在明年3月5日的全国两会上专门提出重要提案,请国家立法,给电动自行车定“身份”。

  “应该定义为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冯世良说,“界定身份后,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徐天书 实习记者 付鸣川采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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