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11月22日消息(记者刘涛 泸州台记者徐君)记者从四川泸州市政府获悉,今年泸州市786户受灾群众,最高可获得重建农房补助资金2.6万元,全市的农房重建工作力争在2011年1月全面完成。
根据相关规定,农户与乡镇政府签定重建协议动工后,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首期拨付不低于50%;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核定补助标准足额兑现。重建对象的补助资金将实行“一卡通”,通过当地金融机构直发给建房对象。
泸州市政府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把好建房质量关、抗震设防关、工程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同时,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村镇建设规划,可集中修建灾民新村,并按照统一设计风格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