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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阻止”强执保3000万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14:05  法制晚报

  检方“阻止”强执保3000万资产

  经协调当事人承诺赔付 法院停止执行 为本市检察院首次对法院执行环节进行监督

  本报讯(记者付中 通讯员杨涵舒)在海淀检察院民事行政处的努力下,法院停止强制执行,当事人3000万元的财产保住了。

  记者今天获悉,这是本市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首次对法院的执行环节进行监督。

  2009年11月,接到法院执行通知的王桂英焦虑而不解。难道自己已经经营了六七年的林子,一句“无条件返还”就全没了?于是,王桂英来到海淀检察院求助。

  海淀检察院主管民事行政工作的副检察长潘度文亲自承办了此案。

  据了解,2002年,王桂英与村民李某、徐某等5人签订转让协议,得到了李某等5人承包的121亩土地使用权。其间双方发生纠纷闹上法院,最终以调解书形式结案。

  2008年底,王桂英没有按期支付2009年土地使用费。李某等5人依据调解书约定,要求王桂英无条件返还土地,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法律,王桂英未履约在先,法院执行并无不当。但王桂英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承包土地上种植了大量的樱桃、核桃、松柏等经济树木共10万余棵,再加上灌溉设施,这块土地的地上资产此时已经达到3000余万元。

  为有利于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潘度文副检察长和民行处检察官们一方面向申诉人详细地解释法律,另一方面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再次达成协议。

  在王桂英承诺赔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法院停止了强制执行,使得王桂英保住了3000多万元的资产。

  据了解,以往,检察院民事行政处仅针对法院审判阶段进行检察监督。对法院执行环节进行检察监督,在本市尚属首次,还处于“试行”。

  据介绍,这非常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既拓宽了当事人申诉渠道,也拓展了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的监督范围。今后当事人如果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可以直接到检察院申诉。

  小提醒

  如果对法院的审判、执行有异议,且案件确属海淀区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到海淀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大楼一层)申诉,也可来电来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邮政编码:100089电话:62532000接待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1点半到5点半

  小资料

  民事行政检察,是指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如果对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不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应该对生效裁判是否正确、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民事行政案件,简单地说就是“民告民”和“民告官”的案子。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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