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汪红通讯员李婧)为确保本市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北京出台措施,在今年第四季度,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100元,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今天上午11时,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国内市场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造成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成本增加,生活压力增大。
市民政部门昨天接到国务院的通知后,当晚就着手研究相关的补贴政策和标准,并于今天正式出台补贴方法。
北京市动作快、标准高、幅度大,在今年第四季度,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100元,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目前,本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2.3万余人。此次,北京市共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款2230万余元。
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上午还透露,结合物价的走势情况,本市明年还将对2011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作进一步调整。
补贴背景
北京在2005年就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
规定: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类等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并且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本市可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给低保及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2007年10月,因物价持续上涨,北京市民政局就曾启动过该应急预案,向全市23万困难人员发放了临时生活补贴,当时标准是每人每月20元,连续发放了5个月。
相关措施
低收入物价指数明年继续发布
低收入居民物价指数发布制度,明年继续实施。
今天上午,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于秀琴表示,目前,北京市的物价指数是按月度发布的,包括物价的总指数、分类指数及分类指数下面的详细价格。
特别是在物价涨幅较高的时间段,统计部门会及时公布一些与居民生活十分密切的商品的价格变化情况。
现在,北京市已然编制了低收入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并已开始公布,明年继续发布。文/记者汪红
国务院出台16项措施稳定物价
国务院办公厅20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措施包括:
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
北京市发改委上午表示,近期将出台稳定物价措施。
文/记者饶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