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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告政府非法拆迁 普洱法院数月未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15:15  生活新报

  今年4月,云南普洱市开始强推旧城改造,这项涉及1812户居民拆迁的工程,在拆迁户眼中,存在补偿过少、程序非法等问题,百余居民状告市政府。普洱市中院至今未予立案,其间,法官打过一次电话,询问上诉人“是不是要撤案?”

  拆迁区域居民多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多名受访拆迁户介绍,当地拆迁部门便利用“饭碗”,强迫他们签订拆迁协议。

  按照普洱市政府的说法,搬迁是为了实现“小房换大房、新房换旧房、差房换好房”。但多名受访拆迁户认为,政府指定的房源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其购买的住房使用面积较过去反而变小。最让他们受不了的,是按照政府补偿标准,每平米2200元,外加每平米300元装修费、1500元搬家费和7200元安置费。但如今普洱房地产市场上房价每平米已达3200元,普通装修费每平米需要600元。

  众多拆迁户反对拆迁,还在于他们认为普洱旧城改造至今未进行任何听证,也没有征求拆迁户意见。

  普洱市中院接到诉状后,上报市政府。7月15日,普洱市副市长杨林对此做出批示,称此次搬迁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没有强拆,“建议法院做好诉讼人的工作撤诉”。

  一位财政系统知情人透露,普洱市财政收入倒挂,自足率只有五成。如果旧城改造成功,整个地块拍卖保守估计可入账20多亿。据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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