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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练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3:36  华龙网-重庆商报

  

健身教练一审被判死刑

  熊明(右)、陈亚伦法庭受审记者 刘嵩 摄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风光一时的“全兴队的肌肉”、“四川省健美先生”,头顶这些光环的知名健身教练熊明,为找“过年钱”,谎称买保险,于今年1月竟将一名女保险业务员骗出杀害,碎尸后丢进长江。昨天,市五中院对这起发生在南岸的抢劫、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熊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同伙陈亚伦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健身教练合谋抢“过年钱”

  据了解,今年50岁的熊明是四川省南充人,初中文化。身材魁梧、身高1.7米左右的他曾是全国知名健身教练。1995年冬天,“四川省健美先生”熊明来到成都体育中心,为四川全兴队的保级大战助威,因其在看台上大秀肌肉的豪放动作被记者摄下见报,产生巨大影响,熊明因此被人称为“全兴队的肌肉”并一夜成名。

  市检察院五分院检察官介绍,最近两年,熊明不当教练后,在南岸区做健身器材生意。今年1月初,熊明在与徒弟陈亚伦(也是一名健身教练)聚会时,两人合谋去抢点“过年钱”来花。

  抢劫女保险员后杀人碎尸

  抢谁呢?熊明想到了在这之前重庆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小琴递给他的那张名片。1月15日10时许,熊明以购买保险为由,将被害人小琴(化名、27岁)骗到他的租赁房内。随后,熊明与事先在此等候的陈亚伦一道抢走小琴身上的手机一部、现金2000余元及银行卡等物。

  之后,熊明、陈亚伦又逼迫小琴打电话,让其朋友打钱到小琴的银行卡上。就在小琴的一名朋友汇款6000元后不久,为了灭口,熊明、陈亚伦将小琴残忍掐死,并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绞肉机等工具,将小琴的尸体肢解后碎尸。次日下午,二人开始处理小琴的尸骨,将尸块分数丢到南山荒沟里;三天后,他们又将小琴的头颅丢进了长江。

  杀人恶魔一审被判死刑

  在今年9月初开庭时,熊明曾3次向被害人小琴的父母鞠躬道歉,连说“对不起”,并表示“希望两家人放下仇恨成亲戚”。

  不过,昨天,市五中院审理后认为,熊明、陈亚伦采用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决定予以严惩。

  于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熊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亚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上次开庭时,被害人小琴的家属向熊明、陈亚伦提出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赔偿高达167万余元。对此法院也作出了一审判决,判由熊明、陈亚伦分别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交通费等数万元。本案宣判后,死者家属还可单独就民事赔偿部分另行起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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