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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弊案衍生罚金执行问题 台检方拟查扣扁家豪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8:59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家“龙潭案”等弊案定谳,衍生出陈水扁、吴淑珍罚金及不法所得执行问题,陈水扁家有5亿元(新台币,下同)资产已由检察官申请查扣中,台“最高法院检察署”专户另有陈水扁家自瑞士汇回的6亿多元,都可供执行之用,不过唯恐陈水扁案相继判决确定时,扣押额不足以完全执行,检方正慎重考虑申请查扣陈水扁家位于台北市的“一品苑”豪宅。

  据报道,吴淑珍委托前台湾“中钢”董事长林文渊代购两户“一品苑”豪宅,林文渊曾开记者会承认替吴淑珍出面与业者洽购,自己也跟进,台检方特侦组曾分案调查林文渊是否涉及洗钱罪,但后来签结本案。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如购屋款是以非法资金购买,不排除由检察官调阅侦查笔录,查阅相关买屋资金是否合法,了解是否也是陈水扁家以贪污所得购置,至于两户“一品苑”是否也会被申请查扣?陈宏达说,“检方会密切注意这件事。”

  特侦组在“龙潭案”、“公务机要费案”、“南港展馆案”、“洗钱案”二审判刑后,向台湾“高等法院审判长”邓振球的合议庭申请查扣陈水扁家资产。不过,合议庭认为案件脱手,没有系属关系,未予裁准。特侦组向台湾“最高法院”抗告,已由台湾“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裁。

  此外,“二次金改案”审理期间,特侦组基于确保贪污不法所得财产执行,也向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周占春的合议庭申请查扣陈水扁家资产。不过,周占春判陈水扁家无罪,于今年11月5日宣判同一天驳回这项申请,特侦组也对周占春的裁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抗告。

  事实上,特侦组申请查扣陈水扁家资产,两次列举的都是同一批物件,依照诉讼进度,申请案皆未确定,都在台湾“高等法院”审理,由于“龙潭案”等案已经判刑确定,有执行罚金及不法所得的急迫性,预计,台湾“高等法院”近日将再作出裁定。

  特侦组声请项目包括陈水扁名下“宝来花园广场”两户、“人文首玺”一户、民生寓所一户、台南官田土地、华夏律师事务所。吴淑珍名下的有彰化银行定期存款800万元、吴景茂的彰化银行定期存款1800万元、黄芳彦的珠宝1亿元。陈致中的有彰化银行与玉山银行定期存款1030万、36档股票。黄睿靓的有兆丰银行及鹿港信合社定期存款1080万,检方一度估出总值约5亿元。

  陈宏达指出,申请查扣资产是为防止被告在案件未确定前脱产,如同对被告交保的意义在防止脱逃一样。他说,“龙潭案”、“买官案”、“洗钱案”已判刑确定,“检察官已取得执行名义”,如果裁定迟迟未出炉,检察官也可以选择执行几乎全数汇回的“海角七亿”。(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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