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秋凌)10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昨日,河北省物价局发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以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3%左右的价格调控目标。
必要时可进行
价格临时干预
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要重点强化主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煤电油运、建材、房地产价格监测分析,全面了解重要商品的生产、供应、库存、需求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价格最新动态。
要加强市场巡查,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范围的重点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商场以及有代表性的粮库、养殖场和农户作为重点巡视调查点,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要深入研究重要商品价格波动规律,认真分析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建议。
要建立价格异常波动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发生价格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省物价局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政策建议,同时,及时启动价格应急工作预案,将价格异常波动控制在萌芽状态。如果价格异常波动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上涨的幅度比较大,影响正常的生产和流通,发展下去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报请省政府批准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把价格异常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特别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要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批发、零售)各个环节价格及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
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各种乱收费行为。
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救助
对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必须认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避免价格改革给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在价格调整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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